******有限公司年产2万立方米钒电解液生产线项目(一期)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时间及调试时间公示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682号)以及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中第十一条(一):“建设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的环境保护竣工后,公开竣工日期”、(二)“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,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”的有关要求, “******有限公司年产2万立方米钒电解液生产线项目(一期)”******有限公司(下称我公司)现就竣工日期和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,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。
1、竣工日期:2025年1月10日
2、调试起止日期:2025年1月10日~2025年4月10日
对“******有限公司年产2万立方米钒电解液生产线项目(一期)” 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事项有意见或建议,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我公司或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,我公司将积极听取并采纳。
我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,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。
联系人:展工 电话:******
******有限公司
2025年3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