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生态环境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)(国环规环评[******号)等文件要求,******有限公司干2025年3月22日完成******有限公司胰岛素原料、左甲状腺素钠原料及片剂生产项目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,现将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******有限公司胰岛素原料、左甲状腺素钠原料及片剂生产项目
建设单位:******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,详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2025年3月27日-2025年4月25日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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